Search

前南投縣長李朝卿,涉嫌在111件公共工程案中向包商收取回扣,其中8件被最高法院駁回定讞,確定要入監服...

  • Share this:

前南投縣長李朝卿,涉嫌在111件公共工程案中向包商收取回扣,其中8件被最高法院駁回定讞,確定要入監服刑(總刑期98年),尚有103件審理中,看到這則新聞實在覺得悲哀。

這些貪汙直接影響的,是公共工程的品質,縣長向廠商索取回扣,廠商為了支付這些回扣,羊毛出在羊身上,非常有可能就此工程偷工減料,後果不堪設想。

南投縣發生如此重大的貪汙案件,那苗栗縣呢?

苗栗縣債台高築,究竟有無弊端,公共工程的發包,招標,有沒有問題?錢花到哪裡去?這些都應該要好好的來檢視!

如果我能夠順利進入議會,一定努力運用我的法律專業與議員的職權,徹底的調查清楚,如果發現有犯罪行為,我一定向檢調告發及向監察院陳訴,要求徹底調查清楚,追究其責任。

徹底的監督縣政,是議員的職責,讓我們一起,開啟苗栗的新未來。


Tags:

About author
not provided
時代力量 苗栗縣議員第四選區(竹南、後龍、造橋)縣議員 苗栗黨部主任委員
View all posts